中国甘肃网01-14 09:00
甘肃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
(截至2025年12月31日)
2017年6月1日起,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(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)实施。根据《规定》,通过互联网站、应用程序、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众账号、即时通信工具、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,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。
截至2025年12月31日,全省有116家单位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。服务形式包括:互联网站43个,应用程序110个,公众账号513个,共计666个服务项。
附件:1.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服务主体(共116个)
2.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(共43个)
3.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(共110个)
4.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(共 513个)
甘肃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2026年1月14日
编辑:赵满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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